索引号: | 11411400MB1649039M-2020-10080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生效日期: | 2020-07-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应急﹝2020﹞50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4389号提案的答复
隋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燃气管理工作。
按照《商丘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商办〔2019〕56号)文件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和安委办负责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没有收集燃气数据情况职能。
根据上述规定和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市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市城市管理局和其他城镇燃气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很多方面的工作亟待完善,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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