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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52-sqsyjglj-00000025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5-01-2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处罚结果

商丘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商)应急罚〔2024〕6003号-4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3 浏览次数: 【字体:

                      商丘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任素闲

社会信用代码

41282*******722

案件名称

商丘市中心城区溢流污染控制试点项目“7·1”较大淹溺事故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应急罚〔2024〕6003号-4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1月20日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二万一千九百七十八元罚款

处罚事由

因未认真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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