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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12-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年度计划总结

商丘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谋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商丘市应急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应急管理厅的有力指导下,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这条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升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平稳。

2022年1-1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75起,同比下降5.14%,死亡29人,同比下降21.6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772起,同比下降5.16%,死亡25人,同比下降24.24%;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4人(其中建筑工地事故1起,死亡1人;城管市政事故2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下降25%,死亡人数下降20%。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连续5个月工贸、危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消防火灾事故487起,死亡3人,受伤2人。

一、立足体系建设,提升减灾救灾能力

(一)应急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优化。全面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印发《关于调整商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商丘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细化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安委会成立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煤矿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细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协调机制。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进行调整,成立防汛重大事项决策小组,重构“3分部6组12班”扁平化防汛指挥体系,组建防汛指挥部工作专班,明确防汛责任分工,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主体责任。

(二)应急管理防控体系进一步推进(健全)。高标准完成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调查和地震灾害普查任务,完成4个国家级、11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申报验收命名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商丘市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涉灾部门的灾情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安责险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安责险政策制度,分行业稳步推进。

(三)应急管理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预案管理信息月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及时更新本辖区应急预案编修及备案信息,实时掌握全市应急预案动态信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动落实,切实加强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已正式印发,49个专项应急预案已正式印发19个,修订完成15个,其余15个正在组织修订,县级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正在加快推进,乡级预案453个、村级预案4812个。

(四)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安全风险形势分析研判,形成商丘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安全风险形势分析报告。通过工作联络群、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相关单位和公众共享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号,累计发布《商丘风险监测预警》28期,《商丘市重大安全风险形势分析报告》6期。

(五)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与商丘军分区、武警商丘支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与商丘军分区建立“十四五”期间基干民兵应急力量编组对接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市民兵队伍和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发展和互助共建,乡镇(街道)“1+4”、村(社区)“1+3”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与江苏省宿迁市应急管理局签订应急救援联动协议,建立信息互通、救援资源共享、突发事件协同处置、救援联合演练、联席会议协调等五项机制,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协同处置能力。建立我市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运工作机制,与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商丘火车站联合印发《商丘市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运办法》,确保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能够快速抵达事故灾害现场,实施有效救援。推动各级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全市共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5212支63638人。举行“应急使命·2022”防汛综合演练和“应急使命·202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各级各类应急演练3521场、参演11万余人次,全市抢险救援实战能力进一步增强。

(六)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快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立足商丘实际,采用“先租后建”形式分期推进豫东(商丘)区域性综合应急救援保障基地建设,“6中心+1协会”的建设布局基本形成。全市各级共储备各类抢险物资及装备223.84万件(套),确保装备调得出、用得上。完成应急指挥专网100M链路带宽线路铺设和370MHz窄带通信信号基站安装,配备通信指挥车,实现通信指挥车、无人机、应急指挥中心三端的音视频互联互通。全市配备卫星电话242部,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应急指挥卫星通信网络。

(七)应急管理宣传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第一责任人”承诺、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有奖知识竞答和书画摄影短视频作品征集、播放系列新媒体作品等活动。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以各种方式开展防汛、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逃生避险等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持续办好《商丘应急》栏目,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防汛工作部署、应急物资储备、安全文化建设、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录播节目38期并入选学习强国平台,在人民网平台发布19条。

二、强化风险防控,有效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一)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通过细化实施措施、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以查促学等方式,把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宣传贯彻到基层一线。全市共组织专题培训会议3场,开展专项检查203批(次)。建立“十五条硬措施”落实情况月通报、督查、暗访等制度,市委5个督查组、市安委会10个暗访检查组,持续对各县(市、区)开展暗访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煤矿、交通运输安全、消防安全、有限空间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市安委办向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印发专项督办通知7份。全市共计排查各类企业(单位、场所)111063处,发现问题隐患69383处,完成整改68691处,其余正在按要求整改。

(三)强化重点时段安全防范。一是针对春节、清明、中秋、国庆、冬奥、冬残奥和二十大等重点时段,市安委办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特殊形势,印发安全生产提醒函,提醒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确保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生产安全。市委5个督查组、市安委会10个暗访检查组、市应急管理局13个专项工作组和各县(市、区)同步开展督导和暗访检查,共组织出动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组344个,共检查企业(单位)1438家,发现问题隐患1879处,整改1202处,限期整改677处,停产停业5家,提出意见建议537条。二是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防汛工作要求,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高温融熔等重点领域,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实际,全面分析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及各重点单位、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一企一策,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抓细抓实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以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销号管理。三是持续做好节假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每逢节假日,提早安排节日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专班采用一半人员在岗值班,一半人员巡查,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四是党的二十大期间实行县级驻厂包保,市级明查暗访,聚焦重大风险,落实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二十大”期间危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异地互查工作。结合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危化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工贸行业“百日清零行动”、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要求,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0家,发现问题隐患984条,其中重大隐患16条,拟立案处罚118家,拟罚款201.4万元。二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指导梁园区、虞城县办理涉嫌危险作业行刑衔接案件7起,移送公安机关8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有力震慑。

(五)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市、县、乡逐级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综合运用通报、提醒警示、挂牌督办、事故提级调查、约谈、巡查、重点管理和一票否决等制度措施,从严追责问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着力解决责任不严格、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发挥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落实好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探索并推动煤矿、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电力安全、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工作。先后组织制定《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图》《加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办法(试行)》《商丘市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牵头组织成立市政府事故调查处理组,对民权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项目“4·29”中毒窒息事故和商丘市长征北路改建工程“5·21”弱电井窒息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清了事故原因,查明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组成事故责任倒查组对2021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及统计情况进行了核查,从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调查处理、行刑衔接、事故报告撰写、事故结案、行政处罚和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评估落实工作进行核查,强化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统计制度,认真及时填报事故直报系统、2020版执法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统计系统。定期对事故(事件)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行业、地区作出安全提示。

(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一是先后组织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春节和汛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危化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十余项专项行动。全市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753家次,消除问题隐患2441条。二是制定《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科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监管的工贸企业,结合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涉爆专项执法等工作进行;对一般工贸企业,在企业名录库中,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目前已完成3家重点监管企业和20家“双随机”企业的执法检查。停业整改4家,关闭取缔1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三是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对标对表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全市共排查企业67家次,发现涉及重点检查事项的问题隐患15项,一般问题隐患142项,依法责令停产整改企业9家,所有涉及重点检查事项的问题隐患均已清零。四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采取市局统一组织,县(市、区)局具体实施的方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

(七)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企一码一档”,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建立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市、县、企多级联动的风险隐患数据库,推动企业生产信息与监管部门互联互通,强化各类事故隐患综合分析。推动企业按照“五有”标准,建立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纠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加大示范企业培育力度,加强评估和执法检查,建立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企业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

(八)顺利完成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一是扎实推进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开展。以市安委会名义制定了《商丘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共计提出了241项问题,制定了458项措施。制定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清单”,扎实开展巩固提升年行动,逐项推进“三个清单”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完善了机制措施。二是顺利完成省安委会对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以市安委办名义印发《关于扎实做好迎接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各项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组织部署迎检相关工作,积极协调配合,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做好迎检工作,同时明确15名联络员与专家对接总结评估工作。经过一系列的扎实工作,我市顺利通过了总结评估工作。三是配合省专项评估组,抽取有关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要求县(市、区)对发现的问题清单照单全收,聚焦发现的突出问题、短板弱项,紧盯危险化学品领域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风险隐患,组织专业力量,通过重点督导,紧盯问题隐患整改,严厉查处各类违法非法行为,严防漏管失控酿成事故。

(九)注重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深刻汲取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滑县天龙塑料助剂厂“9·16”着火爆炸、济源市方升化学有限公司“9.18”液氯泄漏等事故教训,制定印发《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丘市应急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方案》和《商丘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方案》,从全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加强燃气、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工业园区、冬季取暖、煤矿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层层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加强基层消防救援能力建设五个方面,对各级各部门做出了详细的要求。采取线下监督检查、线上巡查抽查和视频会商调度相结合的模式,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378次,检查单位1543家,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011处。共组织出动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组188个,检查企业(单位)1480家,发现问题隐患1245处,整改1093处,限期整改152处,停产停业3家,立案处罚5万元,提出意见建议245条。其中检查危化、化工、医药企业222家,查出隐患566条,完成整改隐患463条。

(十)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推进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全省第一个完成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规格由原来的正科级升格为副处级,人员编制由原事业编制11名增加至30名,成立三个执法大队,实行分片执法和扁平化执法。县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均由股级升格为副科级,共增加编制60名。执法改革工作多次受到省厅主要负责同志的表扬,在全省应急系统起到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经验做法被多家媒体报道。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防灾减灾救灾方面:一是防灾减灾救灾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缺少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当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能满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二是防灾减灾救灾配套经费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较弱,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人员业务水平和救灾物资储备能力与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形势不相适应。四是各类救灾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

(二)应急救援方面:一是与公安、卫健、消防等部门(单位)之间突发事件信息沟通联络、共享机制不够完善。二是受疫情以及上级预案未发布等原因,市县两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推进较为缓慢。三是基层应急预案缺乏规范性文件的指导,预案内容科学性和针对性不强。四是缺少森林防灭火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

(三)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落实、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定期演练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还不扎实,距离《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不明确,企业在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上还有很大差距。三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上理解还不够深入,结合实践还不够紧密,落实力度还不够坚决

(四)双重预防体系线下建设基础差。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真正理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有应付思想,模式化、板块化的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企业对全员参与建设的要求落实不好,已建成双重预防体系的企业中有相当比例一线岗位员工不清楚本岗位风险点情况,不掌握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三是企业风险辨识不准、不全,只有文字资料、建用脱节、没有有效运行的企业还普遍存在。

(五)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一是信息化平台建设与“五有”标准要求差距较大,已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大部分在试运行完善中。二是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两个数据清单没有全部导入信息化系统,日常照单巡查、检查的工作没有在信息化平台中体现。三是线上和线下没有实现完全对接,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六)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影响,各县(市、区)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人员被抽调到疫情防控工作岗位的比较多,造成一线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削弱。二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落实“局队合一”体制后,新进入监管执法队伍的人员对业务知识掌握的还不够全面,存在过渡期和适应期,执法能力水平、规范化执法水平亟待加强。三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不足。

(七)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不明确。按照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三定方案,危化安监“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医药本身就属于化工行业,化工行业中还包括一些既不发生化学反应也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行业,在界定化工、医药企业监管范围时存在争议。

四、工作建议

(一)防灾减灾救灾方面:一是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综合减灾方面法律法规,组织修订有关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法规制度体系。二是建议联合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完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基层应急管理岗位津贴和基层灾害信息员补贴发放政策和标准,解决各类奖补无政策无标准问题。三是建立上级部门加强对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业务指导和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四是建立上级发布相关文件,根据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情况,分门别类负责灾情数据统计核查,确保数据一致性,提高数据质量,而且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浪费,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应急救援方面:一是建议省厅持续加强规范化建设,重点对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预案管理、队伍建设、装备物资配备等方面开展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共同提升。二是建议省级层面制定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救援补偿等配套实施意见。三是建议加快推进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发布实施,为市县两级提供有力遵循。四是建议省厅尽快推广预案管理试点成果,重点明确部门预案的目录,规范乡村两级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三)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制定我省应急部门监管的化工、医药企业行业目录,明确监管范围,避免在界定化工、医药企业监管范围时存在争议。二是提升人员能力素质水平。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条件,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学历提升、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高素质产业工人。强化监管执法力量。综合利用聘用技术检查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措施,配齐配强化工专业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三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方面建议在政府层面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通报进行规范,真正建立起共享机制,提高信息通报时效性。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力量,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等手段,切实发挥基层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2023年工作谋划

(一)进一步夯实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基础。根据《商丘市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1+4”和村(社区)“1+3”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督导各县(市、区)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质增效,确保应急管理“最后一米”运转顺畅高效。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一是进一步增强处置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二是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单位加快推进县级总体预案和市、县两级专项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并指导做好本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四是扎实开展本地本部门本领域的应急演练,并指导基层单位和监管企业抓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三)全力防控自然灾害风险。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管理责任和森林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与林业、气象等部门火险趋势会商、信息共享、联合督导等机制,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前做好防汛准备,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修订完善预案方案,落实队伍和物资,进一步完善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和军地对接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全面压实防汛抗旱责任。积极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强化防震减灾应急管理职责,协同做好地震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自然灾害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开展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实施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充实和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灾情管理能力。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市、县、乡逐级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综合运用通报、提醒警示、挂牌督办、事故提级调查、约谈、巡查、重点管理和一票否决等制度措施,从严追责问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着力解决责任不严格、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发挥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落实好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探索并推动煤矿、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电力安全、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工作。

(五)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管理办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丘应急安全协会实施定级组织和评审,强化定级、评审过程和质量监督,把事故情况与定级管理紧密结合,细化激励约束措施,激发企业创建和创新活力,营造标准化建设良好氛围,大力推动以标准化为核心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尽快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努力把安全生产的基础夯实打牢。

(六)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源头治理,分类治理,严格安全准入,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作业安全等关键环节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仓库等重点部位。全面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复核结果和“十有两禁”标准,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继续提高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质量,构建从“五有”到“五优”的常态化运行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在线巡查执法,督促主要负责人风险承诺公示、报警信息处置落实到位,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七)继续加强安全执法检查。一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刑衔接,严厉依法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依托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信息化等相关平台,开展线上监管执法,三是继续采取“四不两直”、异地执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矿山、危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采取曝光、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严厉惩处重大非法违法企业。四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并规范实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专题培训制度,提高专业水平和实战能力。

(八)提升调查评估及统计工作能力水平。依法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落实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有关规定。加强对典型事故及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集中多发的分析研判,梳理总结事故发生特点、分布规律和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措施建议。突出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半篇文章,强化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回访评估,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做到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同时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手段运用,督促落实惩戒措施的。严格事故信息报告纪律,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加强对各县(市、区)综合统计工作的指导,督促严格落实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质量检查抽查,定期公布和通报统计监督检查结果。结合人员调整实际,开展事故直报系统、执法统计系统填报培训,熟悉政策规定,掌握操作方法。

(九)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机制。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间断进行宣传“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等举报方式,特别针对农村、企业、学校等群体,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出台各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权威性制度性安排及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发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参与安全生产共治,确保举报有渠道、过程有保障,查实有奖励,同时加大对恶意举报(不正当竞争)及“专业”举报人的打击力度,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应急管理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利用新媒体等载体,“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建立应急宣传融合机制,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广播、新媒体打造融媒体中心。积极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丘广播电视台对接,尽快落实应急广播平台建设。推进应急教育体验基地(场馆)建设,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和灾害特点建设应急教育体验基地(场馆)。深入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榜样,联合媒体主动讲好应急故事,深度报道先进典型的精神内核和时代风采。加强安全培训考试监督指导,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完成考试中心考试点的建设。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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