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局长:胡 林 负责巡视巡察、统战、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创建;分管组织人事科(党委组织部)、宣传训练科(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系市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市应急管理宣传训练中心(市应急管理通信保障中心)。 个人简介 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胡 林,男,汉族,1976年10出生,大学,中共党员。